在生活中,一旦有人觸犯刑法,公安機關會對當事人采取拘留的強制措施。刑事拘留后,并不意味著被判刑。在某些緊急情況下,執法機關暫時限制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所以也叫刑事拘留,那家人被刑事拘留了,我們該怎么辦呢?寶山刑事律師幫您解決。
一、刑事拘留條件發展需要我們具備以下七點:
(一)在犯罪后立即準備、實施或被發現的人;
(二)被害人或者親眼看到犯罪行為并認定其為罪犯的人;
(三)在身邊的人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提供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通過自殺、逃跑方法或者在逃的;
(五)有可能銷毀、偽造證據或串通供詞的;
(六)不講真實情況姓名、住址,身份信息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進行作案、結伙作案或者重大活動嫌疑的。
一般來說,刑事拘留后,當事人作為家庭成員,不必驚慌,應首先聘請律師取得待審擔保人,刑事拘留取得待審擔保人,以滿足以下要求:
(一)取保候審的申請:根據目前我國企業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通過提出可以取保候審申請國家的人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相關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聘請的律師。
(二)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或者一個獨立進行適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處上述處分,對擔保人進行審判不會造成社會危險;
3.應依法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或懷孕或哺乳的婦女不應被逮捕;
4.經過訊問、審查,對已經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人員羈押、審查公司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企業不能及時結案,采取取保候審方法就是沒有一個社會環境危害性的;
6.持有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以逃避調查出境,但無需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請批準進行逮捕后,檢察監督機關不批準逮捕,需要通過復議、復核的;8、移送起訴后,檢察工作機關直接決定不起訴,需要行政復議、復核的;
一旦符合刑事拘留條件,家屬應及時委托律師處理待審保釋金,通常在申請結果出來后三天。 提醒大家不要做違法犯罪的事情,否則不僅會被刑事拘留,嚴重的甚至會被判處死刑,最高刑罰。 如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向寶山刑事律師免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