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信訪部門出來后,我給打聽到市委書記是山東老鄉,就給市**打電話,市**的工作人員把市委辦公室的電話告訴了我,我給市委辦公室打電話,是市委書記秘書接的,他說他給信訪部門打電話,讓他們接待我,然后我又去了信訪部門,信訪部門聽了我的遭遇后讓我去公安局。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就來為您講解一下相關的內容。
唉,我跑了四五天沒有一個部門愿意插手這件事情,難道一輩子的血汗錢就這么沒了嗎? 青貴文化藝術品交易中心現在的負責人叫王清祿,是原來青海省檔案局的副局長,大家在網上可以看到,作為退休的國家公職人員,黨員,竟然公然在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司擔任職位,難道這就是這個平臺不怕公檢法機關的理由嘛!!!
無疑這就是平臺精心設計的網絡電子賭博,根本就是一種精心設計的新型騙局,明目張膽欺詐投資者!進去的客戶無論是誰最后都是虧的血本無歸,只有騙子和后臺盈利。沒有實物交割的虛擬交易,與賭博無異,甚至比賭博還坑人。
根據《證監會關于做好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12月31日證監辦發〔2013〕111號)附件《關于認定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的標準和程序》的規定:商品現貨市場組織的交易活動構成非法組織期貨交易的,其會員、加盟商和代理商等代理投資者進行交易的活動,同時構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二款所稱的“擅自從事期貨業務”。
不具有期貨交易資格,卻誘騙投資者交易,并通過操縱交易數據進行虛假交易,騙取投資者財產,這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規定,構成網絡詐騙、非法經營、虛假宣傳。到現在青貴文化藝術品交易中心還在交易,還有很多人還沒有逃出 來,我感到很憤怒,這該死的青貴文化藝術品交易中心騙了這么多人,這不是投資失敗而是赤裸 裸的網絡經濟詐騙。
現在本人已經收集相關交易證據,并且會誓死踏上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上訪之路。我會向中央紀檢委、政法委、證監會、商務部、工商總局提交材料的,也會向你們青海省**、銀監局、保安局、工商局等有關部門不斷上訪維權,也會向全國各大網站論壇發帖,揭發這種騙人的把戲,還將通過各種媒體深入挖掘,讓你們的相關負責人接受法律的制裁! 另外我也在找受害者,正在準備一起上訪。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4月8日起施行: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法律是維護社會的最后一道防線,法律發揮的作用越來越重要,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在此呼吁,被青貴文化藝術品交易中心騙取錢財的受害投資者,能夠團結起來,一起維權,報警,打擊欺騙者。讓世界不再有“王老師”這種人的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