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賢刑事案件律師獲悉陜西榆林發生了一起備受關注的案件:2019年9月,呂某(化名)到朋友鄭某(化名)家幫忙貼壁紙。作為回報,鄭某和妻子招待他外出吃飯喝酒。在此期間,他們邀請了其他朋友,并攜帶了大量白酒。
飽餐一頓后,其中一個朋友自己離開了。呂某開著鄭某的摩托車,把夫妻倆送到南門駱駝處。隨后,他來到某招待所住宿,并要求招待所老板找賣淫女。
然而,令人驚訝的是,第二天上午11點,呂在房間里被發現死亡。2019年9月23日,招待所與死者家屬達成協議,賠償6.7萬元。
隨后,呂某家屬將與呂某同桌喝酒的鄭某夫婦等人起訴法院,認為對方有敬酒、勸酒行為,并要求同桌飲酒者承擔賠償責任。
一審法院駁回了家屬的請求,認為同桌飲酒者不需要對呂剛的死亡結果承擔責任。家接受法院的結果并提出上訴。目前,二審法院認定一審法院判決正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真的是世界之大,沒什么奇怪的!事實上,在此之前,小律在許多類似的案件中反復提醒,喝酒容易出錯,喝酒容易出錯,即使沒有任何錯誤,對方,尤其是家人也很容易找到麻煩。這個案例再次表明,請注意喝酒,最害怕遇到這樣的事情!
2.在這種情況下,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拋開死者呂某酒后嫖娼導致心臟病死亡的因素不談,這是典型的共同飲酒。同桌人是否對醉酒者的事故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犯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有關規定,即民事侵權領域一般以過錯為原則,無過錯原則為例外。
事實上,我國侵權責任法遵循責任自負、過錯相當的原則。在共同飲酒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共同飲酒者是否承擔責任,應當區別對待。
其中,共同飲酒者有義務提醒、勸阻和通知其他飲酒者,并有義務照顧、照顧和護送醉酒者。護送義務包括將醉酒者安置在不威脅其人身的情況下。如果共同飲酒者在飲酒過程中和飲酒后不履行義務,同桌飲酒者在飲酒造成人員傷亡時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奉賢刑事案件律師也就是說,從民事賠償責任的角度來看,同桌食客是否承擔責任的關鍵在于行為人是否有過錯,如是否有勸酒行為,是否履行了提示和提醒義務。
本案中,呂某家屬認為,包括鄭某夫婦在內的三位同桌人向呂剛敬酒勸酒,未履行提醒勸阻義務,導致呂某酒后心臟病死亡,存在過錯,呂某醉酒后未履行安全護送義務。因此,三位同桌人與呂某同飲,與呂剛死亡結果有因果關系,三人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位同桌辯稱,宴會行為不違法,也達不到法律規定的死亡過失程度,喝酒前三人不知道呂是否患有心臟病。
特別是呂某有招嫖行為,自己的過錯導致死亡。飲酒時間與死亡時間相差近6小時,三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經審理,兩級法院認為,從現有情況看,根據共同飲酒的先行行為,三人有一定的照顧、護送和提醒安全注意義務。雖然三人對損害的發生沒有過錯,但根據實際情況分擔部分損失并無不當。
作為一個行為能力完全的成年人,呂患有冠心病,酒后住在招待所,尋找賣淫婦女。發病時尋求親屬幫助失敗后,冠心病急性發作是其死亡的直接原因,應自行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