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申請書
申請人:
申請請求:
1、對犯罪嫌疑人某某變更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認為某某主觀上無犯罪故意,根據某某的陳述,他在運貨前多次詢問為何開具兩張送貨單,公司的開單人明確是送到兩個倉庫,所以某某才將貨物送到兩個地方,且收獲的均是購買方的工作人員,其中一個還是購買方的負責人。
二、某某無犯罪前科,一貫表現良好。
三、某某的家屬愿意提供保證金或者提供保證人。
四、某某在案發后一直與購買方積極主動溝通,這次去公安機關也是其本人主動過去的,因此其本身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取保候審不會發生社會危害。
綜上,范夢禹某某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請求貴局盡快變更強制措施。
申請人: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