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拿到錢后不久,主動退還保險公司理賠款,還因涉嫌保險詐騙罪成為被告,從被害人到被告人,這到底是怎么回事?上海市刑事起訴律師帶你看看今天的案例。
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
2018年10月27日,湖南省長沙市瀏陽市永安鎮永豐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摩托車司機潘和他的妻子從后面碰撞了一輛大卡車,兩人摔倒在地,受傷,摩托車嚴重損壞。
不久之后,交警趕到了現場。經鑒定,大卡車司機張超車時沒有與被超車摩托車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這是事故的根本原因。他應該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受傷的潘和妻子的行為與事故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也沒有責任。
事件發生后,保險公司以張沒有資格證書為由拒絕了商業保險索賠。2019年9月,潘和妻子分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經法院調解,保險公司一次性向潘及其妻子支付11.8萬元。
舉報電話牽出真假肇事者
然而,在保險公司支付了所有索賠后,瀏陽交警大隊接到了舉報電話。另一方表示,潘涉及的交通事故案件的實際司機不是張,而是大卡車車主葉。事發時,由于葉沒有大卡車駕駛資格,擔心被交警部門處罰,無法獲得保險公司索賠,他找到了張的頂包。
交警部門立即展開調查,通過轉移車輛軌跡和卡口監控視頻,各種跡象表明葉是交通事故的司機。
2020年7月1日,葉某、張某被捕,如實供述串通頂包,成功騙取保險公司賠償的犯罪事實。
一個困惑的決定使受害者成為被告。
2020年11月26日,交通事故受害者潘主動向公安機關自首,并主動退還部分賠償,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解。
原來,早在車禍現場,受傷較輕的潘就發現自稱是司機的男子張并不是一開始從卡車駕駛室下來并撥打急救電話的男子。當葉作為陪同人將潘夫婦送往醫院時,他也認出對方是司機。
但葉告訴我,如果你告訴交警真相,保險公司會拒絕賠償,他的經濟狀況不能拿出足夠的錢來賠償,考慮到他的妻子嚴重受傷,急需救命錢,我同意,在交警調查中合作說謊。雖然他得到了賠償,但潘知道他的行為是非法的,整天睡覺和吃飯,在與他人的交流中說,這也使案件的真相被揭露了。
瀏陽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葉違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規,駕駛與準駕駛不一致的機動車,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傷,并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事故罪。交通事故發生后,被告張被指示頂包,被告潘知道葉,張實施頂包保險欺詐行為,仍隱瞞真相要求保險公司索賠,三名被告主觀故意,客觀實施頂包保險欺詐,符合保險欺詐的要素。
最后,法院判處葉10個月監禁,判處8年監禁,罰款4萬元,決定執行8年6個月監禁,罰款4萬元;張犯保險欺詐,判處5年監禁,罰款2萬元;被告潘犯保險欺詐,但告潘犯保險詐騙罪,但鑒于初犯,被動配合保險欺詐,自首,自愿認罪,被害人理解,犯罪情節輕微,決定免除刑事處罰。
騙取保險得不償失,不要貪圖眼前的小利因小失大。
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取得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以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的方式,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的行為。根據有關規定,個人保險詐騙金額超過1萬元的,應當立案。
上海市刑事起訴律師提醒公眾,當發生交通事故和其他損失時,他們應該通過法律渠道獲得保險賠償。不要冒險,也不要因為家庭關系和朋友的忠誠而遭受代表他人的痛苦。偷雞不會腐蝕一把米,甚至違法。尊重客觀事實,遵守法律法規是正確的。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重大事故、重傷、死亡、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數額特別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事故造成虛假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騙取保險金的;
(三)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殘疾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