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證因此其所記錄的內容和抒發的思維證實案件究竟的證據。書證在職務犯法案件辦理過程當中少量存在,罕見書證包括文件、票據、信函、賬冊、交易明細等。書證不僅能為案件查辦提供重要線索和依據,也對準確認定案件事實起著重要的作用。那么對于相關法律法規你了解多少呢?快來和上海死刑辯護律師一起看看吧。
聯系職務犯法案件律師辯解教訓,針對書證調取過程中存在的共性問題,談談對書證質證把關時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書證采集、調取中的罕見問題
一是書證調取不周全。首要表當初:第一,主體身份資料和職責合作資料調取不齊備。如失職類案件中,因缺少被檢察調查人地點單元或部分的“三定計劃”、職責合作文件等,難以判別其是不是為監察工具,難以區別間接義務和向導義務。第二,疏忽調取影響究竟認定的規范性文件和外部劃定。如考察違規為企業設置煤炭資本案件中,沒有調取設置煤炭資本的相關法律法規或行業、單位規定,無法了解配置煤炭資源過程中各個單位和部門的職責,無法準確判斷是申報環節還是審批環節違規,是個人違規還是單位違規等。第三,延伸取證不全面。如貪污賄賂案中證明贓款贓物來源和去向的書證調取不全,在境外或外地開會、調研期間行受賄的,沒有調取出入國(境)或出行記錄、相關會議通知、報銷憑證等證據。
二是書證起源不清。有的對經由現場勘驗查抄、查抄、提取、拘留收禁的書證,未附相應的現場勘驗檢討筆錄、查抄筆錄,有的相關筆錄和清單貧乏物品持有人署名,或許文件稱號、數目等說明不詳,致使書證起源不清。如被檢察調查人捏造的借條,未注明供應人和提取進程,無法判斷該借條是相關人員主動提供還是審查調查人員依法扣押或提取的。有的《調取證據通知書》和回執的日期晚于書證上標明的日期,取證邏輯混亂,無法確保該證據與被審查調查人和案件事實之間的關聯性。
三是書證調取不標準。首要表當初:第一,貧乏調取書證的審批手續。如調取同級黨委治理的正職向導干部的小我私家無關事項呈報沒有報請同級監委首要負責人審批。第二,書證調取手續不標準。如托付上級監委調取的證據,沒有出具托付考察函,部分書證無《調取證據通知書》或《調取證據清單》,有的《調取證據通知書》(回執)題名處沒有署名和單元蓋印。第三,書證制造解釋不標準。若有的書證調取解釋上沒有寫明是原件仍是復印件,有的唯獨一位調取職員簽名,有的記載的文件頁數與實際不符。第四,書證缺少關鍵性內容或信息。有的書證復印件內容不全,如調取的房產合同,最后簽字蓋章的一頁沒有復印,無法準確認定簽訂合同時間,影響對關鍵信息的準確認定。
二、質證書證需求注重四個方面
針對實踐中的罕見問題,在質證書證時應注重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質證書證的主觀真實性。
質證書證是不是為原件或與原件同等,從而防止當事人捏造證據或許因為疏忽而謬誤提交證據。唯獨經與原件核查無誤或經鑒定證實實在,或許以其他方式能證明其真實的書證的副本、復制件、影印本、節錄本、譯本及復印本,才與原件具有同樣的證明力,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質證書證的內容是不是相關職員的實在意義暗示,是不是存在暴力、要挾、勾引、詐騙等非法取證情形。如證人僅提供自書材料,未能制作詢問筆錄的,應審查案件承辦部門是否對未能制作詢問筆錄以及證人自書材料提取情況作出書面說明。
第三,質證書證流動保存是不是迷信嚴謹,避免書證的復印件出現失真,不能反映原件的內容等。
二是指證書證的合法性。
質證書證的起源是不是正當。如勘驗查抄、查抄、拘留收禁等是否依法進行,相關筆錄或者清單是否詳細注明書證的特征、數量、名稱等基本要素。
質證調取書證的手續是不是標準。一方面,質證調取書證是不是履行了相應的審批手續,書證觸及國度隱秘的,是否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另一方面,質證調取文書是否使用恰當。
質證書證制造解釋是不是標準。如事情記載、事情解釋等資料,除單位加蓋公章外是否有提供人簽字;對于從本檢察機關已歸檔的案卷中復印的材料作為證據使用的,是否按照書證復印件的規范取證方式進行標注。
三是質證書證與案件究竟的關聯性。
書證不但內容明確且形式上也相對于流動,相較言詞證據而言穩定性更強,但也不去不及適度依附書證。書證普通很難獨自證實案件的主要事實,需要對書證進行分析、研究和鑒別,以確定其證據能力與證明力。這里需要注意三點:
質證書證自身是不是與案件究竟有聯系關系。如在考察設立應用“小金庫”、違規處置營利舉止、貪污行賄等案件中,涉及重要問題的書證,應質證是否有必要通過向涉案人員出示、辨認、鑒定等方式,確定書證與待證事實的關聯性。
質證書證與筆錄之間關鍵性細節是不是同等。如受賄案中,賄賂人交代為鉆營職務選拔而送給行賄人款物,而賄賂人任職文件表現的職務選拔時間卻早于送錢時間,此時應與案件承辦部門溝通,再次核實請托事項。
質證書證與鑒定看法、識別筆錄等是不是同等。如行賄人收受公司股份的,應質證股權掛號時候與行受賄雙方交代收受股份的時間以及鑒定意見的基準日是否一致,存在矛盾的應及時核實補證或排除。
四是質證書證是不是周全收集。這里需要注意以下三點:
質證主體身份和工商檔案資料是不是齊備。注意質證與違紀違法和涉嫌犯法的究竟相關聯的任撤職文件、職責合作證實文件、身份信息資料、前科資料等是不是采集齊全;涉及證明企業、事業單位主體的,要質證是否調取了該單位工商營業執照、機讀檔案,是否根據情況調取了工商注冊資料、公司章程等。
聯系案件究竟質證影響定性量紀的書證是不是齊備。如自定薪酬或濫發津補貼案件中,應質證對于薪酬治理的相關劃定及單位執行情況、財務支出憑證、個人賬目明細等書證是否齊全。
關于一些有線索注解確鑿存在但未能采集到案的書證,因何種緣故緣由未能采集,是不是另有增補采集的大概,與其他證據存在哪些聯絡等問題,都應進行審查判斷。需要補充審查調查的,應與案件承辦部門溝通,由其進行補充,不能按要求補充的,結合其他證據依規依紀依法認定案件事實。(原文標題:審核書證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綜上所述,上海死刑辯護律師講解的內容較為細致,相信您已經對此有了一定了解。刑法是懲罰犯罪,保護公民的最后防線,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來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我們會以高水平的服務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