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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路刑事律師解析詐騙犯罪典型 第二篇
例21-謊稱擺平綁架詐騙案: 熙某箳、網某甯、柳某闔三人與隼某籣、離某席有隙,遂于某日綁架了離某席,索要現金30萬元。后隼某籣書面承諾付款6萬元后,離某席被解救。之后,隼某籣沒有付款。于是,熙某箳、網某甯、柳某闔三人揚言綁架隼某籣的兒子。A得知此事后,將此事告知隼某籣,并聲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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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西路律師解答冒用型信用卡詐騙罪的司法認
案例: 被告人隼某籣在上海市靜安區郵政儲蓄所ATM機取款時,發現受柳某闔委托而代其取款的網某甯在ATM機操作交易后未將中國郵政儲蓄綠卡(儲蓄卡)取出,而該卡已不用輸入密碼即可取錢,遂利用該卡在該ATM機連續取款4 次,共計提取現金8000元,儲蓄卡內尚有余額3044元。案發后,該贓款已追繳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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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律師談借錢不還是否構成詐騙罪
案例: 2019年9月,趙某某結識了彭某苑。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趙某某虛構自己在重慶做工程需要資金的事實,以高額利息為幌子,多次向彭某苑口頭提出借款。彭某苑先后將其管理的扶貧互助資金241.91萬元私自挪用給趙某某。至案發前,趙某某歸還彭某苑28.6萬元,其余224.31萬元借款全部用于償還債務和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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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之認定
案例: 2019年12月4日15時許,被告人李某某在古玩市場2217號店內,以代為銷售近代瓷瓶為名,通過店員賈某某,騙取趙某坪所有的近代瓷瓶5個。同年12月18日,趙某坪向公安機關報警。12月19日,李某某通過順豐速運快遞給賈某某寄回1個字。12月23日,李某某被抓獲歸案。公安機關起獲近代瓷瓶兩個(經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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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經濟糾紛與詐騙犯罪的區分
案例: 2018年5月21日,原審被告人耿某某以某某東平貨鋪的名義與某某縣果品公司(以下簡稱某果品公司)訂了50噸柑桔購銷合同。同年6月15日耿某某所在單位,上海某貿易服務部(以下簡稱某服務部)亦與某果品公司訂了50噸柑桔。 為解決資金問題,2018年10月17日,某服務部以代買蘋果罐頭為由,與某某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