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愿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后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非法”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愿,或者沒有法律根據。“侵入”主要指未經住宅權人同意、許可進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顧權利的反對、勸阻,強行進入他人住宅。今天中國上海刑事犯罪律師可以帶來一個主題是關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法規定及相關國家司法文件,希望能通過幫助大家!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法規定
1、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房屋或者非法侵入他人房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管理工作進行人員可以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2、第九十四條本法所稱司法管理工作進行人員,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部門職責的工作相關人員。
二、刑法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認定
1、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關鍵看情節是否嚴重。即只有對嚴重妨礙了他人居住安全與生活安寧的非法侵入住宅行為,才能以犯罪論處。本罪與非法搜查罪的界限。非法搜查罪的對象也包括他人的住宅,當行為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時,和非法侵人住宅罪一樣,也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全權利。但兩罪不同的是,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對人身的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則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為形式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則既可由作為形式構|成,也可以以“拒不退出”即不作為的形式構成。實踐中應當注意,如果行為未經同意強行進人他人住宅進行非法搜查的,對行為人應以其目的行為即非法搜查罪定罪處罰。
2、本罪與其他犯罪的罪數闖題。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為往往與其他犯罪行為結合在一起,如人室盜竊、搶劫、強奸、殺人等。對這種情況,應以行為人實施的目的行為定性,而不另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實行數罪并罰。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三、非法侵入住宅客觀要件
1、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非法”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愿,或者沒有法律根據。“侵入”主要指未經住宅權人同意、許可進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顧權利的反對、勸阻,強行進入他人住宅。侵入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如破門而入、翻窗而入,強行闖入等等。侵入的行為可以是公開的,也可能是秘密的,但是構成本罪并不以實施暴力為必要條件。“他人”是相對自己而言的,即自己不在該住宅內單獨或共同生活。對自己而言,親戚朋友的住宅也是他人的住宅,通過非法的手段侵入親友的住宅,也構成本罪。
2、即使是曾經與他人共同居住過的,如婚姻存續期間曾共同共有的住房,離婚后已經分開另住,依法就成為他人的住宅。再如,兄弟兩人共同繼承父母的遺產房后,按約定分割了房產,對哥哥而言弟弟的房產即為他人的住宅,反之,對弟弟而言哥哥的房產即為他人的住宅。考察住宅時,不僅要考察所有權,而且還要考察實際居住權,如房屋已經租借給他人,所有權沒有轉移,但使用權已發生轉移,居住權亦已發生了轉移,所有權人非法侵入已經出租他人居住的住宅,也應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通過上述介紹可知,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企業事業單位公安機關在體制改革過程中雖未納入公安機關制度,但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偵查職責的同時,又有可能成為玩忽職守、侵權犯罪的主體。只有對嚴重妨礙了他人居住安全與生活安寧的非法侵入住宅行為,才能以犯罪論處。以上就是上海資深刑事律師為您講解侮辱罪的刑法規定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上海資深刑事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