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劉涵,四川漢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原四川商會副董事長,曾擔任9年四川政治協商會議委員、10年、11年四川政治協商會議常委。” 檢方稱,自1997年以來,劉漢和孫某憑借漢龍集團等經濟實體在四川省綿陽市注冊了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與劉偉一道,先后抓獲了被告唐憲冰、邱德鳳、劉小平、苗軍,逐步形成了穩定的犯罪組織。上海刑事犯罪律師接下來為您講解一下相關的內容。
起訴書指控,該組織學生人數以及眾多,組織者、領導者進行明確,骨干企業成員通過固定。劉漢、劉維、孫某某為該組織的組織、領導者;被告人唐先兵、劉小平、孫華君、繆軍和曠曉燕、陳力銘、曾建軍、文香灼、曠小坪、詹軍等為骨干網絡成員;被告人劉崗、李波、車大勇、仇德峰、肖永紅和王雷、田先偉、桓立柱、劉光輝、鐘昌華、王萬洪、張偉、曾建、袁紹林、張東華、孫長兵、閔杰、李君國、黃謀、田偉等為一般社會成員。
公訴人認為,劉漢、劉維等人無視中國國家相關法律,有組織地通過網絡違法行為犯罪心理活動信息獲取巨額經濟發展利益并用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同時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的多次數據進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買賣槍支等違法犯罪研究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人民群眾,稱霸一方,嚴重影響破壞我國經濟管理秩序和社會文化生活環境秩序,社會主義危害極大。
按照劉漢在組織上的提議,為了公司的利益,敢打敢沖;被告人唐先兵為報復被害人熊偉,于1998年8月13日在綿陽市凱旋酒廊持刀將其刺死。
劉維因爭奪市場勢力影響范圍與被害人周政發生矛盾沖突,指使曾建軍目標邀約曾建、張偉、閔杰、李君國共謀殺掉周政。1998年8月18日,在廣漢市一夜宵攤門前,曾建、張偉將周政當場槍殺。
1999年初,時任漢龍集團公司總經理的孫某某學生聽說活動被害人王永成(綽號“大叫花”)揚言要炸漢龍集團主要有保齡球館,告知劉漢,劉漢指使孫某某可以找人將王永成“做掉”。孫某某將劉漢指示精神告訴孫華君和繆軍,二人進行通知唐先兵、劉崗、李波、車大勇老師具體工作實施。后唐先兵等槍殺王永成。
死者陳富偉與劉漢及劉偉碩有沖突。劉煒吩咐香燒,鄺小萍陳福威“辦了”.兩人安排袁少林,張東華具體實施。2009年1月10日,陳福偉等三人在茶館內,被張東華等人當場槍殺。
起訴書指控,自1993年以來,該組織實施了5起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行為,造成7人死亡,2人受傷;一人因非法居留而死亡。其中,被告人劉漢、另一犯罪嫌疑人孫某某指揮、組織、策劃故意殺害、石俊全(犯罪中止)等犯罪行為;被告人劉維直接組織、指揮殺害、陳等人。
公訴人指出,上述研究多起命案的犯罪行為嫌疑人在劉漢、孫某某、劉維等人的包庇下,或逃脫法律懲處,或重罪輕判,或長期發展無法及時到案,以致企業多年來對于案件懸而未決。
——劉漢否認指控。
在對劉漢等10人的法庭調查中,大多數被告人對指控沒有異議,而劉漢等被告人則否認指控。
我不認識這個人 "、 "我不知道這件事 "、 "這是別人干的,然后有人告訴我 "、 "這跟我沒關系 ".這些對指控的否認,劉漢經常提到。
上海刑事犯罪律師發現,對多起命案的舉證進行質證,劉漢對指控及相關研究證據問題依然不能否認。對熊偉被害案,他表示“從來都是沒有自己聽說過,我也不知道學習他們就是為什么一定要殺別人”;對周政被害案,他表示“和我工作無關,事前我們不知道中國這個事,事后也不知道通過這個事”;對于陳富偉等3人被害案,他表示“我根本不是不知道社會這個事,我是在事情可以發生發展以后在報紙上看到過,我懷疑是劉維干的,我詢問過劉維,他否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