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準備材料:律師證、律師身份證、律師證復印件、會見介紹信、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個別地方需要被會見人身份證號碼(比如鄭州三看);
二、如需輸入被會見人身份證號碼,字母要大寫輸入;
三、介紹信日期不要填寫過早,有些看守所要求日期在三日內,還有些要求當天。至于看守所這樣做的法律依據,歡迎留言補充,筆者沒有檢索到;
四、會見發的胸卡以及門禁卡等不要丟,否則出不來,解決很麻煩。
五、盡量使用律師會見室,訊問室有錄音錄像,會見要注意。
六、不要給犯罪嫌疑人傳遞物品,比如煙、錢、吃的,給吃的出食品安全事故你負責。
七、不要在會見室抽煙,會見室外面律師抽煙也不好,萬一給你個黑名單呢?
八、工作核心:要做好筆錄,讓被會見人簽字、捺印。關系案件處理和后續人身安全。
九、不能帶手機,但可以帶未聯網電腦、打印機、相機。
十、個別時候會被其它案件訊問的警官邀請做個見證,比如犯罪嫌疑人辨認的見證,公民的義務積極配合就行,沒有什么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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