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指南
01、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
文號:國反壟發〔2021〕1號
發布主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
發布時間:2021.02.07
實施時間:2021.02.07
《指南》共二十四條,包括總則、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和附則等內容,對大數據殺熟、二選一、算法共謀等實踐中互聯網平臺相關熱點問題進行了回應。《指南》以反壟斷法為依據,強調平臺經濟領域的壟斷行為應當適用反壟斷法及有關配套法規、規章、指南等,釋放互聯網平臺不是反壟斷法外之地的明確信號。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02、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
文號:國市監反壟規〔2021〕2號
發布主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商務部、司法部
發布時間:2021.06.29
實施時間:2021.06.29
《實施細則》共7章31條,分為總則、審查機制和程序、審查標準、例外規定、第三方評估、監督與責任追究、附則,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審查機制、審查標準、監督與責任等問題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規定。
司法解釋
0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
文號:法釋〔2020〕19號
發布主體:最高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0.12.29
實施時間:2021.01.01
《規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并于2020年12月29日修訂。《規定》共十六條,涉及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的起訴、案件受理、管轄、舉證責任分配、訴訟證據、民事責任及訴訟時效等問題,明確了我國反壟斷民事訴訟的基本框架。本次調整涉及管轄、訴訟時效及具體行為的效力認定等方面。
0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20修正)
文號:法釋〔2020〕19號
發布主體:最高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0.12.29
實施時間:2021.01.01
《解釋二》共31條,主要涉及權利要求解釋、間接侵權、標準實施抗辯、合法來源抗辯、停止侵權行為、賠償額計算、專利無效對侵權訴訟的影響等專利審判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其中對標準必要專利領域的禁令救濟等作出了特別規定。
0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2020修正)
文號:法釋〔2020〕19號
發布主體:最高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0.12.29
實施時間:2021.01.01
《規定》共8條,主要涉及知識產權法院的案件管轄及審級關系,包括一審管轄、跨區域管轄、專屬管轄、二審管轄、上訴管轄及未結案件處理等。
地方性合規指引
06、天津市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引
文號:津市場監管壟〔2021〕3號
發布主體: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1.08.10
實施時間:2021.08.10
《指引》共三十三條,分為七章,從合規的基本認知、日常合規管理、反壟斷調查的配合及以平臺為代表的重點行業的反壟斷合規出發,為經營者提供了合規指引。
07、湖南省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引
發布主體: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1.06.07
實施時間:2021.06.07
《指引》共二十二條,分為六章,從反壟斷基本概念、風險識別與防范、法律責任風險、風險處置與應對、合規管理等角度進行了指導,旨在宣傳反壟斷法律法規,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增強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意識,促使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
08、四川省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南
文號:2021年第15號
發布主體: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1.02.26
實施時間:2021.03.01
《指南》共三十八條,分為六章,對經營者違法風險防控要點、防控機制、處置機制及合規保護進行了指導。此外,《指南》還包括兩個附件,即:“反壟斷法相關法規參考目錄”、“反壟斷典型案例”。《指南》旨在幫助公眾了解,指導經營者自主建立有效的反壟斷合規機制,及時、高效地識別、防范及應對反壟斷違法風險。
相關程序性法律文件
09、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修訂)
文號:主席令第七十號
發布主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發布時間:2021.01.22
實施時間:2021.07.15
該法共八十六條,分為八章。本次修訂是《行政處罰法》實施25年以來的第一次“大改”,新法對行政處罰的概念、處罰種類、過罰相當、執法程序等方面均進行了修改完善,對反壟斷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工作產生了一定影響。
10、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2021修正)
發布主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發布時間:2021.07.02
實施時間:2021.07.15
《規定》修改后為八十七條,分為七章,通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保障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保護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11、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2021修正)
發布主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發布時間:2021.07.02
實施時間:2021.07.15
《辦法》共三十五條,分為六章,主要規范了市場監督管理做出行政處罰時的聽證程序。
12、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
文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
發布主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發布時間:2021.07.30
實施時間:2021.09.01
《規定》共十九條,主要涉及調整信息公示期限、規定信息公示救濟路徑、建立提前停止公示制度等內容,為強化反壟斷執法透明度做出了貢獻。
13、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文書格式范本(2021年修訂版)
文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
發布主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發布時間:2021.07.21
實施時間:2021.07.21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2019年制定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文書格式范本》進行了修訂,在保留原有44種文書的基礎上,新增加12種文書,作為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文書基本格式。
即將出臺的相關法律文件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修訂版)
發布主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1月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新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系官方首次發布修訂草案并公開征求意見。該法被列入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目前正在送審,預計不久后的將來出臺。2021年6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首任組長張穹介紹,《反壟斷法》征求意見稿的主要修改之處包括增加認定互聯網領域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考慮因素、增加打擊行政壟斷相關安排、大幅度提高罰款標準,以及增加主動調查涉嫌壟斷的經營者集中,禁止組織、幫助達成壟斷協議等相關規定。
15、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版)
發布主體:國務院
2021年7月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該法規草案(修訂征求意見稿),該法規被列入到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2021年立法項目表)之中——國市監法發〔2021〕14號,預計送審后不久的將來國務院會出臺。新修訂的規定補充了大數據殺熟、為排擠競爭對手低價傾銷等相關行為的規制條款,對反壟斷執法或將起到補充作用。
16、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
發布主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19年5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征求意見,規章被列入到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2021年立法項目表)之中——國市監法發〔2021〕14號,但是屬于第二類立法項目,預估明年出臺的可能性更大。
17、海南自由貿易港公平競爭條例
發布主體:海南省人大(含常委會)
2020年7月24日,海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公平競爭條例(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征求意見,該法規被列入到了海南省人大常委會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之中——瓊府辦〔2021〕10號,預計送審后不久后的將來海南省人大(含常委會)會出臺。提請初次審議的《條例(草案)》共分為七章、三十六條,分為總則、公平競爭政策、公平競爭審查、影響公平競爭的行為、對影響公平競爭行為的調查、法律責任以及附則。其突出內容主要體現在設置公平競爭委員會、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強影響公平競爭行為執法監管等。 上海刑事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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