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借錢給別人,對方告我詐騙把我關在成都XX,37天檢察院證據不足,把我放了但是派出所讓我辦取保。讓我們協商退還對方多支付的費用。現在對方要求一次性退款,但是我現在沒有那么多錢,我們給對方協商對方不同意,這樣情況,然后派出所又打電話說還有人在告我但是我根本就不認識現在的人,派出所說我們協商不好就要以現在這個事情把我收監,請問我該如何處理?上海刑事律師建議根據你說的情況還無法做出判斷。建議來電咨詢,及時委托律師辯護。
我昨天在一家會所被各種忽悠辦卡 她們用很隱晦的方式對我表達辦會后有特色服務,我頭腦一熱就充了6888元的會員,她們還讓我簽了不退款協議,但是之后我發現根本沒有什么特色服務 完全是騙局,利用不實信息來誘騙我辦卡,請問我該怎么辦?如果對方是詐騙而沒有涉黃請問報警可以解決嗎?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建議您需舉證,并且在沒接受服務前可通過訴訟途徑要求退款,可以報警,但公安部門可能不受理。建議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要求退款。
羈押期間怎樣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方法。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申請取保候審的,應當書面向公安機關提出。
公安機關同意取保候審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責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對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時責令其提出保證人和交納保證金。保證金數額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狀況、案件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以及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