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師刑事辯護
此案緣于2008年2月11日,福州市閩清縣女青年嚴曉玲在被送往縣醫院的路上死亡,其母林秀英向閩清縣公安局提出女兒是被人奸殺,要求解剖尸體。公安部門作出“嚴曉玲系輸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法醫學鑒定結論,并決定不予立案。
林秀英對此結果不服。在此后一年多里不斷向縣、市、省各級相關部門舉報,要求“明查此案,嚴懲兇手,追究相關人員和部門的責任”,不過一直沒有結果。
2009年6月,林秀英先后向范燕瓊、游精佑和吳華英講述了女兒嚴曉玲死亡的情況,三人分別把她的講述整理成文字,以及拍成視頻,發到網上。其中有跟警方調查結果不同之處,并且點名提到閩清縣公安局和檢察院工作人員。
福州有關方面調查認為,三網民發布的文章和視頻是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無辜人員。在2009年6月底和7月初以涉嫌誹謗罪刑拘三人,7月31日變更為涉嫌誣告陷害罪執行逮捕。11月11日在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沒有當庭宣判。
被告人游精佑的辯護律師劉曉原介紹,今日上午9時一開庭,檢方就提出再次補充偵查,獲取證據。法院采納,決定此案延期審理。開庭過程持續約兩分鐘。此前由于證據不充分,馬尾區人民檢察院已經作過一次補充偵查,一審的最長審限為今年3月22日。今日再次獲準補充偵查,宣判時間可能延后兩個半月。
此前,被告人在法庭上曾經表示,自己只是作為一個公民,同情林秀英失去女兒的痛苦,所以記錄下她的話,希望更多的人知道,能夠幫她解決困難。辯護律師也認為,三名被告人只是在轉述林秀英的陳述,并沒有捏造事實,向有關國家機關作虛假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所以從法律上并不構成誣告陷害罪,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
2013年6月至11月,就有不法分子以能辦理湖北某大學注冊學籍為幌子,虛構大學招生人員身份和大學省外招生資格,提供偽造的錄取通知書,讓考生將學雜費打入指定的銀行賬號,騙取煙臺籍高考生楊某人民幣9.5萬余元。
除此之外,就算是確認了是正規大學,在網上支付時也要特別關注該網站會不會是釣魚網站,2017年8月,BBC等媒體就曝光過有不法分子仿制英國紐卡斯爾大學官網,然后發郵件給全球學生,專門騙取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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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好學校是每個家長和學生的期望,但也正因為如此有很多不法分子試圖乘虛而入:比如制作假冒的學校、教育部門官方網站,發放虛假的招生廣告和簡章等。學生和家長在登錄學校和教育部門網站時,一定要有鑒別真偽的意識,在轉賬匯款時也要通過多種途徑核實賬號真偽,有問題及時聯系學校負責人和警方。
在此,高同武律師強調: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就可以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達到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因此一旦發現自己轉賬可能是個網絡騙局,一定要盡快報案,讓警方立案偵查;也可以盡快委托專業刑事律師團隊,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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