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敵叛變罪后如何判刑
犯投敵叛變罪,不同情節有不同的處罰。
1.一般情況下,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節嚴重或者帶領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投敵叛變的,一般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武裝部隊。人民警察。民兵是國家的武裝力量和專政機關,負責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和平勞動的責任。引導他們投敵叛變比引導其他人員投敵叛變更有害,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更有害。因此,刑法規定了嚴厲的懲罰領導一個班級的武裝部隊。一排或更多的部隊。武警投敵叛變,或者領導更多較多的人民警察。民兵投敵叛變的行為。同時,刑法還規定,對投敵叛變罪對國家和人民的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上海刑事專業律師提供法律依據:第一百零八條刑法。
投敵叛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或者帶領武裝人員、人民警察、民兵投敵叛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第六十一條犯罪分子決定刑罰時,應當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進行判決。
二、投敵叛變罪與間諜罪的關系
兩者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都與海外有關,但兩者明顯不同。
(1)犯罪的直接對象是不同的。投敵叛變罪的直接對象是人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間諜罪的直接對象是狹義的國家安全,而不是人民主專政和社會主義制度。
(2)犯罪的客觀特征是不同的。投敵叛變罪是投降敵人或投奔敵人,開展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這是犯罪的唯一表現形式,即犯罪行為只能是敵人,即敵對勢力,包括國內外。間諜犯罪包括參與間諜組織或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間諜活動任務、海外機構、組織、人員盜竊、刺探、收購、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家秘密或信息;指示敵人的轟擊目標。可以看出,間諜犯罪的行為可以是敵對國家或勢力,也可以是非敵對國家或勢力。
(3)犯罪主體不同。投敵叛變罪的主體只能是中國公民,間諜罪也可以是外國人。沒有國籍。
(4)犯罪主觀不同。投敵叛變罪有特定目的,間諜罪沒有特定目的。
與國內外敵對勢力建立聯系,參與其組織,接受其指揮,潛伏在大陸顛覆。破壞也是投敵叛變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該組織是間諜組織,則構成想象競爭,應按照重罪處罰的原則進行處罰。
無論行為人有什么目的或動機,投敵叛變都構成投敵叛變罪。這里上海刑事專業律師所說的投敵叛變,是指背叛國家、投靠敵人、出賣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變節行為。其中,所謂的敵人是廣義的,包括在戰爭狀態下公開的敵人。敵人和其他敵人,以及其他公開敵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和制度的敵對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