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此次我們請刑事辯護律師咨詢為我們解答關于刑事案件諒解書應該怎么寫?提交刑事諒解書的最好時機是什么時候?
刑事諒解書應該怎么寫?
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在此給出我們刑事諒解書的格式及賠償款支付需要注意的事項:
諒解書的格式通常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簡要表述案件經過(何時何地發生何事);
第二部分,闡明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賠禮道歉,雙方協商一致認可諒解方案,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積極賠償損失;
第三部分,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示諒解,請求辦案單位對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專業刑事辯護律師提醒向被害方支付賠償款后,應當保留支付賠償款的一切憑證。若是以現金支付賠償款,則需讓被害方出具收條,簽名撩印;若是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賠償款,則需保留匯款轉賬回單。此外,向被害方支付賠償款后,應盡快讓被害方出具刑事諒解書。
刑事諒解書遞交的時機選擇
被害人出具諒解書后,被告人一方是否應該盡早將諒解書遞交給司法機關?我們認為,若選擇時機不當,反倒可能會對被告人產生不利的影響。
比如,在偵查階段會見嫌疑人,辯護人了解案件情況可能不一定全面,為圖一時之快倉促遞交諒解書。若諒解書的內容與偵查機關固定的證據存在矛盾,有可能導致認定犯罪嫌疑人自首、坦白出現障礙。
因此,關于諒解書遞交的時機選擇問題,上海刑事辯護律師認為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行為人取得被害人諒解,屬于可以排除特定個罪的定罪情節,則應盡早遞交諒解書;
2、行為人取得被害人諒解,不屬于排除特定個罪的定罪情節,但能影響檢察機關判斷其“是否具有逮捕的必要性”,能夠推動有關部門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則需要在變更強制措施的程序關鍵節點,向有權變更強制措施的部門遞交諒解書;
3、行為人取得被害人諒解,應考慮遞交諒解書在哪個環節的作用更大。若在會見后對案件事實有準確地把握,或在閱卷后對案件情況有全面了解,遞交諒解書能令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行為人認罪認罰的,取得被害人諒解會成為檢察機關提出量刑建議的重大考慮,則應在程序進入下一個階段前及時提交。
以上就是上海刑事辯護律師為我們解答關于刑事諒解書應該怎么寫以及應該選擇什么樣的時機提交刑事諒解書,如果你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找上海刑事訴訟律師在線咨詢了解更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