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是很難忍受的。刑法中是否存在通奸罪?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刑事罪名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目前中國大陸的刑法典中沒有通奸罪,只有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國對于婚姻法沒有明確相關規定,實行社會婚姻可以自由、一夫一妻、的婚姻法律制度。重婚罪是對一夫一妻婚姻管理制度的嚴重影響破壞。根據本條的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企業明知自己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本條進行規定了兩種重婚問題行為:一種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經成為結婚需要的人,在婚姻生活關系發展存續公司期間,又與學習他人結婚。另一種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是指本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與之結婚。
本條所稱婚姻,既包括通過合法手續辦理虛假登記的婚姻,也包括未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婚姻。 有配偶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與其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結婚,無論是否以欺詐手段辦理婚姻登記或者不辦理婚姻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均構成重婚。 重婚的,依照本條的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三、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四、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五、主觀要件
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于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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