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環球影城的威震天走紅后,國慶假期期間,多地景區、商場出現了山寨版“威震天”的身影,多家景區、商場被問及是否獲得威震天版權方授權時表示不清楚。10月3日,浦東新區刑辯律師調查發現,還有商家在銷售、出租所謂“威震天”真人鎧甲,價格從1000元至2萬余元不等。有商家宣稱,花8000元就能獲得環球影城同款“威震天”,并且稱相似度高達95%。但被問及是否獲得正版授權時,多家店鋪工作人員表示“沒有”。對此,有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專家表示,未經正版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威震天形象進行復制、展覽等行為,或構成侵犯著作權。
多地出現山寨“威震天”。浦東新區刑辯律師自北京環球影城開業以來,變形金剛主題區的機器人威震天就以“話癆”形象出了圈,有網友調侃他“嘴真碎”,也有網友稱他有“社交無敵癥”,還要網友稱他是“德云社在逃人員”。正值黃金周假期,“威震天”卻莫名出現在了多地景區、商場。在某短視頻平臺搜索“威震天”,除了會顯示環球影城的威震天與游客互動的視頻外,還有不少各地的山寨版“威震天”視頻。在河南周口萬順達百貨商場門口的“威震天”被網友們稱為“低配版威震天”,從外形上看,該“威震天”與北京環球度假區內的威震天差別不大,但當他一開口說話,就會發現其聲音質感十分粗糙。
早在國慶假期前,該商場就通過微信公號推文發出預告稱:國慶期間,“話癆威震天”將驚現萬順達廣場,“為了跟他吵架,是不是也要來一趟萬順達廣場呢?”10月3日,浦東新區刑辯律師從該商場客服人員處了解到,“威震天”的展出是商場的活動,“威震天”的鎧甲及里面的真人扮演者均由第三方工作室提供。當被問到該“威震天”是否獲得版權方授權、是否涉及侵權的問題時,工作人員辯稱:“這和我們平時在大街上看到那些發傳單的卡通玩偶是一樣的,浦東新區刑辯律師意義沒有什么大的區別。”
同樣,河北張家口宣化假日綠島歡樂農場也在國慶前就發文宣稱,變形金剛基地人氣爆棚的“威震天”憑借“話癆”走紅網絡,國慶期間他將現身假日綠島。該推文中還配發了威震天在環球影城變形金剛主題區與游客互動的照片。威震天”還出現在了河南濮陽的龍都瑞璞汽車小鎮。據工作人員介紹,“威震天”的演出是小鎮車展的系列活動之一,10月1日至3日,上午10點到11點會有“威震天”的表演。據活動現場圖片顯示,不少游客在舞臺周圍觀看。對于“威震天”道具的來源,該工作人員稱自己并不清楚。在該汽車小鎮的公眾號上,有關于“威震天收官之戰”的演出宣傳。
廠家宣稱花8000元即可定制環球影城同款威震天相似度達95%。浦東新區刑辯律師調查發現,商家售賣“威震天真人鎧甲”的價格從1000元到2萬元不等。廣州一家可提供“威震天”真人鎧甲出售和出租服務的公司負責人稱,公司現有的“威震天”真人鎧甲售價為8000元左右,“這種威震天和北京環球影城的造型不一樣,價格也便宜一些,和環球影城威震天相似度更高的威震天正在生產中,售價18000余元。”報價不同的“威震天”真人鎧甲,主要在造型和用料上有差異,“有的原料是國產的,有的是進口的,便宜的那種,看起來就比較‘矬’。”
該負責人透露,生產“威震天”時,不會與環球影城的威震天做得一模一樣,“如果完全一樣的話就是侵權。”如果合作方有活動展出需求,公司可以提供威震天的真人鎧甲以及扮演者,每天租金為2000元。
浦東新區刑辯律師發現,某網上平臺多家店鋪出售“威震天可穿戴機甲”,有的商品詳情還強調“北京環球影城同款”。其中一家店鋪的客服稱,自家店鋪是線下工廠,生產的“威震天”高約2.5米,與環球影城的威震天相似度高達95%,功能也一樣,售價8000元。該客服稱,之前線下門店訂單最火的可穿戴機甲是“齊天大圣”,最近威震天走紅后,店里收到的威震天訂單已經排滿了,現貨很少。但被問及是否獲得授權,客服稱“這個東西沒有的”。
此外,另一家生產“威震天”鎧甲的商家表示,與北京環球影城同款的威震天鎧甲一樣也有變聲功能,但造型、功能不完全一樣,售價為5500元包郵,售后可質保三個月。該商家表示,北京環球影城的威震天造價可能好幾萬元,但他們的威震天只要幾千元,精致程度會有區別,但也能一眼看出就是威震天。被問及是否獲得威震天版權方授權、是否會涉及侵權,該商家回答:“沒有,做這個的哪有授權。”
未獲版權方授權復制或展覽威震天或構成侵權。據了解,威震天是孩之寶(Hasbro)等公司出品的《變形金剛》系列的頭號反派,通過系列動畫、漫畫、真人電影而被人們熟知。
那么,多地出現的“威震天”是否都已獲得版權方的授權?10月3日上午,浦東新區刑辯律師就此咨詢了北京環球度假區,工作人員稱,園區內的威震天是有授權的,但版權方是否為孩之寶公司無法告知。至于近期國內多地出現“低配版威震天”的這一情況,工作人員稱會反饋到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對于“低配版威震天”是否獲得授權這一問題,多地涉事景區和商場多對此表示不清楚,而叫賣定制“威震天”真人鎧甲的商家也多未獲得授權。
復旦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成員王俊認為,威震天的形象和迪士尼的諸多卡通人物形象一樣,構成知識產權,在未獲得正版授權的前提下,使用威震天的形象進行復制或展覽的行為或構成侵犯著作權,除非版權方不追究侵權責任。無論使用方盈不盈利,實質上都已經侵犯了威震天形象的復制權。因此,在未獲得威震天版權方授權的情況下,即使個人或機構沒有進行營利活動,也可能構成侵權。景區或商場使用廠家提供的威震天模型或穿戴設備進行活動展出前,應查詢生產廠家是否具有正式授權資質。如發現侵權行為,版權方有權利要求侵權方立即停止侵權,甚至要求賠償。上海市刑事律師免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