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不在乎、不探望、不給錢,被稱為三無人員。他們能在監獄里吃飽穿暖嗎?生病后能得到治療嗎?與其他囚犯的生活水平會有多大差距?
第一,讓上海高級刑事律師談談探訪問題:
根據《監獄法》第四節第49條的規定,罪犯可以在監獄服刑期間與親屬和監護人見面。雖然囚犯犯過錯,但他們不能完全否認一個人。為了鼓勵囚犯重新建立勇氣和信心,通過親屬會議的形式影響和照顧囚犯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之一。然而,會議必須基于囚犯及其家屬的同意。
是的,如果雙方同意見面,監獄將安排雙方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見面;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見面,監獄一方不會強迫。
第二,上海高級刑事律師談談食宿問題:
如果家庭成員不給錢,囚犯能生存嗎?答案是肯定的。根據《監獄法》第五十條和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罪犯的生活標準按實物數量計算,由國家規定,罪犯的服務由統一分配。一般來說,囚犯在服刑期間的食宿是免費的,一日三餐、服務、洗漱用品等也按時統一供應,所需費用不由囚犯或家屬承擔,全部由國家補貼。因此,即使家庭成員不給錢,基本生活仍然是有保障的,至少他們可以吃飽。雖然在實踐中,監獄囚犯的生活水平一般不低于當地標準,他們應該吃飽、熟、衛生,但服刑是一種轉變,而不是觀光旅游,更不用說度假了。一日三餐相對清淡。饅頭和蔬菜很常見。只有在重大節日期間,他們才能偶爾提高伙食水平。幸運的是,一些囚犯的家庭不可避免地會有差距。幸運的是,囚犯的家庭可以通過改善他們的生活水平。
有些監獄里有食堂。入獄前,每個囚犯都會申請一張具有內存功能的卡。家庭成員可以定期記賬這張卡。囚犯可以用這張卡在食堂買一些日常必需品和食物。然而,我們應該特別注意兩點。首先,我們應該買我們想買的東西。食堂里的商品數量和類型都有嚴格的規定,通常主要是日常必需品和零食,如牙膏、牙刷、衛生紙、肥皂和面包。
嚴禁出現酒類、煙草、瓶裝飲料等商品;你想買多少就買多少。囚犯的消費實行嚴格的分級處理制度。什么是分級處理制度?簡言之,消費限額是根據入獄時間和服刑表現進行的。有的是每月200元,有的是每月400元,600元,最高一般不超過800元。因此,無論家庭成員有多少賬戶,如果分級處理制度無法實現,他們都不能任性消費。
第三,讓我們談談醫療問題:如果家庭成員不給錢,會影響囚犯的醫療保健嗎?
幾乎沒有影響。《監獄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監獄應當設立醫療機構和生活、衛生設施,建立罪犯的生活和衛生制度;罪犯的醫療保健包括在所在地區的衛生和防疫計劃中。。如果囚犯頭痛腦熱,治療費用全部由財政承擔,我和我的家人不需要承擔。即使發生重大疾病,監獄醫院也將全力治療,第三人不需要承擔費用。但是,治療所需的藥品和設備在醫療保險范圍內,這些將是免費的。如果需要醫療保險范圍外的特效藥和天價藥,監獄無義務免費提供。如果家庭成員同意承擔,他們可以在允許后購買。監獄負責保管并定期服用囚犯。如果重大疾病隨時危及生命,符合條件的可以在國外就醫,但必須經家屬同意,家屬愿意承擔治療費用。如果家屬忽視了這一點,監獄一方只能在醫療保險范圍內使用藥物進行保守治療。換句話說,對于一般的小病,家庭成員不花錢也不會延誤囚犯的治療,但如果有嚴重的疾病,家庭成員愿意承擔費用無疑可以更好地治療囚犯。
第四,如果家庭成員不賺錢或收到賬戶,囚犯就不能購買生活必需品和食物嗎?
事實并非如此。還有另一種方式,那就是勞動。根據《監獄法》第69條的規定,有勞動能力的罪犯必須參加勞動,勞動可以獲得勞動報酬,但報酬不會太高,通常每月只有100元左右。獲得的勞動報酬可以轉移到消費卡上,囚犯可以在食堂消費。綜上所述,即使家庭成員不給錢,囚犯也可以通過勞動改善食物,購買一些日常必需品。當然,如果家庭成員見面,他們也可以帶一些物品或錢,但根據《監獄法》第49條,罪犯收到的物品和錢應經監獄批準和檢查,這也是改善生活的一種方式。如果家庭成員不探望,這條路就不起作用了。一般來說,家庭成員不會見面,不給錢對生活水平影響不大,但只要有一定的積極影響。
第五,讓我們談談出獄的問題:家庭成員是否會無視影響囚犯的出獄?
當然不是。根據有關規定,服刑期結束后,監獄將發出釋放令,并可在24小時內自行離開。對于年齡較大、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刑滿釋放人員,如果家屬不接受,出于人文關懷,監獄一方可以買票回家,送到車站,或者直接送到居住地;此外,有時還會通知當地司法機關、司法機關或當地社區,村民工作人員會派車接,特別是那些沒有父親、母親和兄弟姐妹的三無刑滿釋放人員。
綜上所述,家庭探訪時,家庭給錢可以大大提高囚犯的生活水平,也可以影響和照顧囚犯,幫助囚犯積極改造。但是,如果家視,囚犯的基本生活,基本醫療也可以保證,最基本的食物和衣服溫暖,小病治療完全保證,積極參與勞動也可以得到報酬,勞動報酬可以購買一些改善食物和日常必需品,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