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受理費:每個案件受理費雙方協商約定,主要用于對債務方進行相關調查和必要性市內出差,受理費任何情況下不予返回。另外,對于經客戶同意的市外出差所產生的費用,由客戶墊付并實報實銷。案件受理費起點為2000元。
2、回款傭金:傭金收取的原則是:收回多少欠款,只收取多少對應的傭金。而對于未能收回的賬款部分并不收取任何傭金。傭金的收取按照實際回款額乘以相應的傭金費率計算。傭金費率如下:帳齡帳款在2年之內傭金費率25%; 帳齡在2年以上傭金費率 30%。如委托人有特別要求可另行協商。
二、商帳顧問服務模式收費情況
非訴商帳催收業務也可選擇采用商帳顧問服務模式,此模式收費項目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A、按年一次性繳納法律顧問費2萬元;
B、每個成功操作的案件,按所回收帳款金額的15%向客戶提取傭金。
三、商帳催收服務流程
第一步材料審查: 執業律師及商帳顧問對企業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包括其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全面的審查。
第二步立案受理: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雙方簽訂《律師聘請合同書》、《應收賬款催收合同書》, 委托人提供《授權委托書》。
第三步進入催收操作程序: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應收賬款催收方案; 在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協調、溝通; 利用信用催收等方法催收直到還款為止。
第四步結案: 提交《結案報告書》,催收成功則雙方結清傭金,催收不成功則建議客戶采取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