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作證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妨害作證罪的相關法律有哪些呢?今天,黃浦刑事律師的主題是:妨礙作證罪在刑法劃定及司法解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妨礙作證罪司法解釋
妨害作證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妨礙作證罪刑法條文
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以暴力、威脅、賄賂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教唆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款 司法管理工作進行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經濟處罰。
三、妨礙作證罪立案標準
依法作證是證人的一項法定義務。既然法律規定證人有作證的義務,那么就應該依法規定證人相應的權利,其中之一便是證人應該享有能夠順利及時依法作證的環境和條件,也即證人作證享有不受外界非法干擾的權利,享受人身不受侵犯的權利和依法自由作證的權利。 關于妨害作證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我國立法機關也有所認識,認為對于妨害作證行為,構成犯罪的,應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法律規定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構成“妨礙作證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采用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依法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妨害作證行為。主觀方面為故意。 本罪是舉動犯,只要實施了妨害作證的行為,均構成犯罪。 需要指出:行為人只要實施了上述妨害作證的行為,就涉嫌構成妨害作證罪且既遂。妨害作證罪既可以發生在訴訟提起以后的訴訟活動中,也可以發生在訴訟提起之前。妨害作證罪可以發生在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中,也可以發生在經濟案件、行政案件中。
四、適用法律指導文件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偽造證據詐騙法院民事判決的方式扣押他人財產的行為,主要侵犯人民法院的正常司法活動,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程序的有關規定處理。追究行為人對欺詐罪的刑事責任是不恰當的。偽造證據,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或者人民組織印章的犯罪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責令他人作偽證的,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妨害證言罪追究刑事責任。
妨礙作證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為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妨害證人作證的行為會妨害國家司法機關正常的訴訟活動和他人的作證權利或人身權利,仍決意實施妨害作證行為,并且希望這種社會危害性的發生。以上就是黃浦刑事律師為您講解妨礙公務罪刑法條文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黃浦刑事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