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疑因不肯打招呼辦人情案地庫遇害
知情者透露,周某某是被一位女子在自家門口殺害的,據稱是一個勞動爭議的申訴案件,疑兇要周某某去打招呼,但周某某不肯,對方因此懷恨在心,動了殺機,有知情者稱早上7點多在地下車庫殺死的。據稱,兇手將死者堵在小區地下車庫里,持刀捅傷死者頭部、喉部,當場將這位女法官殺死,后被現場人員控制并報警抓獲。
爆料疑兇應聘小區當保潔伺機行兇
另一位知情者轉給共和新路律師微信記錄顯示,周某某的同學證實其遇害消息,表示欲哭無淚。“被害人是我同學,加害人不是當事人,據說是一個案子沒有幫忙,然后應聘到周某某家小區當保潔,然后把她殺了。”
也有知情人透露,行兇的女子是周某某的初中同學加閨蜜,兩人也是湘潭大學同學,只是所學專業不同。因兇手在長沙一家公司工作時與公司副總產生矛盾,在糾紛中其持械把副總打成輕微傷,公安對其實施了行政拘留,公司也將其除名。行兇的女子因此而不服而打官司,一審輸了,二審也輸了,直到要求再審。
為贏官司,兇手找法官周某某要求幫忙,周某某認為法院判決沒有錯,不跟他幫忙,兇手因此而懷恨在心,動了殺機。據透露,行兇者化妝成求職者應聘小區保潔員,上班5天,摸清了周某某家的情況,于12日早上在小區地下車庫殺人。
哀悼“一家善良而正直的人 欲哭無淚”
周某某具體是否因什么案件不愿辦人情案去打招呼,作案者是否是其同學加閨蜜,暫未從官方處得到證實。1月12日下午,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12日7點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淵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文淵街道某小區地下車庫有人被刺傷。接警后,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院法官,女,45歲),已無生命體征,民警在現場將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歲)控制。
共和新路律師經初步調查,向某與周某某系同鄉關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訴訟,請周某某某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兇報復。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都是我們湘潭大學的校友,大家很關注這個事件。”“我師兄,一家善良而正直的人!欲哭無淚!”“她先生在中南大學法學院任職。”1月12日,有校友和同學表示哀悼,并透露周某某的丈夫是湖南耒陽人,湘潭大學畢業,是法學博士,現為中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是律師。
知情人:疑犯曾持棒毆打同事被行政拘留
“真的太可惜了。”周春梅走后的第三天,嫌疑人向某的妹妹如此感慨。她見過周春梅一次,感覺對方“特別優秀”。周春梅去世后,向家人避免談論此事,她們感到“太痛心了”,更怕言辭怕給逝者家屬帶來二次傷害。
在向某家人眼里,向某曾經也是優秀的,她“要強、聰明、認真”。但在湘郵公司同事的眼里,向某有些偏執。知情人介紹,向某性格“很怪”。有一次,她與一位同事聊天,突然說了句,“你不會跟這些同事都聯合起來殺我吧?”這句話讓同事感到詫異。
向某生于1977年,比周春梅小一歲。她倆都來自湘西龍山縣,并從這里考取了湘潭大學。向某讀機械工程,周春梅讀法律。畢業后,周春梅在吉首大學短暫工作,向某則在岳陽工作。一位同學記得,向某和周春梅初中就是同學。最后,她們都來到了省城長沙。2003年,在吉首大學任教并讀完法學碩士研究生的周春梅,考入湖南高院工作。機械工程專業的向某,2000年8月入職湖南湘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某在湘郵科技先后從事綜合員、研發工程師、售前技術員等工作。2012年12月10日,向某拿到了一份無固定期限合同。
有知情人介紹,向某在湘郵公司擁有一級造價工程師資質,但她逐漸被邊緣化,后來被調到了負責專利的部門。湘郵科技董秘告訴新京報記者,向某不擅長與人合作,所以部門調整時,各部門都想把她淘汰。公司對員工有績效考核,如果不達標,就會面臨崗位調整或末位淘汰。2019年,在湘郵公司工作了18年10個月后,向某被單位解聘了。
向某妹妹表示,2019年,因不滿公司把她降格為最底層的物業員工,向某在自己的工作間,用一根搟面杖打了分管財務的副總祝建英。“那根搟面杖是她放在辦公室放松按摩用的。”向某與湘郵公司勞動爭議二審判決書顯示,2019年3月11日9時許,向某因對公司崗位調整不滿,在公司辦公樓 6 樓辦公室內手持木棍(長約 40cm、直徑 3cm)對公司副總祝建英實施毆打,將其頭部等處毆打致傷。同日,向某在湘郵科技的釘釘員工群、羽毛球群、瑜伽交流群發表了其對公司領導的負面評價。
這件事成了矛盾爆發的導火索。事后,向某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向某的妹妹說,向某被行政拘留之后又被公司強制辭退,刺激了她。向某妹妹還稱,向某情緒不穩定是眾所周知的,公司還曾經與家人交流過此事。湘郵科技在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中陳述,向某“毫無緣由的單方面毆打公司員工”、“散布不實言論惡意造謠中傷相關領導,情節嚴重,性質及影響惡劣”等。向某提起勞動仲裁,請求恢復工作,未獲支持。之后她在長沙市、區兩級法院起訴,也未能挽回。隨后,向某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審申請。
出色所辦案件無一上訪鬧訪 無一因過錯被發回改判
共和新路律師梳理周某某的公開簡歷顯示,周某某,1976年1月生,苗族,湖南龍山人,中共黨員,研究生法學碩士。湖南省高院2016年5月的一份任前公示顯示,周某某由湖南省高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正科級助理審判員,擬提請任命為湖南省高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中國審判》曾刊文介紹時任湖南省高院民一庭審判長的周某某的先進事跡,2014年全年辦案數位居全院3個民事審判庭第一,所辦案件經評查全部為優秀,且無一超審限,無一上訪鬧訪,無一因過錯被發回、改判,因為工作表現出色,周某某曾被評為湖南省高院2014年度辦案能手。
這篇報道披露,周某某出生于湘西龍山縣一個普通工人家庭,是一位地地道道的來自大山深處的苗家辣妹子,從小就懷揣著法官夢想。周某某的母親稱贊女兒打小就懂事、乖巧,學習不用父母操心,成績一直很好。中學期間,喜歡閱讀的周某某對法律書籍尤其感興趣,大學畢業后先是進入吉首大學擔任知識產權法的教學工作,2000年考取湘潭大學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2003年參加湖南省高院公開招考,最終進入湖南高院工作。
周某某被譽為善用法理,準確衡平。如何既快又好地辦理民事案件,讓當事人信服司法?周某某總結了32字訣:信守程序、明辨是非;善用法理、溫情司法;準確衡平、中立公正;疏導調解、案結事了。此外,周某某還用自發募集的愛心善款購買奶粉、尿不濕慰問福利院兒童、資助困難學生和患病兒童。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21年12月10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向慧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5月19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向慧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向慧上訴后,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周春梅怎么也想不到,她會喪命于自己親昵稱呼為“慧”的同學手上。“慧”因為一場勞動糾紛,不斷請求身為法官的老鄉和同學周春梅幫忙打招呼,卻遭到拒絕。2021年1月12日早上,在家里的地下車庫,周春梅被扮演成保潔員、盯梢了5天的“慧”,用刀刺死。上海死刑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