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安區刑事律師解析:“進去過”是否還追究刑事責任?
當一個人因涉嫌違法行為被拘留后,很多人會關心一個問題:已經受到行政處罰的行為是否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今天,作為一名靜安區刑事律師,我將為大家詳細解答這一問題。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的區別。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緊急情況下采取的一種強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偵查、毀滅證據或繼續犯罪。而行政拘留則是對違反行政法規范行為的一種處罰,如擾亂社會秩序、酒駕等。
那么,如果一個人已經被行政拘留過了,是否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相關法律規定,即使行為人已經受到了行政處罰,但如果其行為同時觸犯了刑法,構成犯罪的話,仍然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非法運油活動為例,如果某人因非法運輸燃料油被海警支隊查獲并給予了行政處罰,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可以逃避刑事追責。如果后續調查發現該行為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司法機關依然可以依據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有些人可能會擔心,既然已經受到了行政處罰,那么是否可以用罰款來折抵刑罰呢?答案是否定的。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法律責任,它們分別針對的是違反行政管理秩序和觸犯刑法的行為。即使行為人已經受到了罰款、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司法機關仍然可以依據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包括判處罰金、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罰。
當然,如果行為人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被釋放,或者經過法院審理后被宣告無罪、不起訴,或者因其他法定原因(如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等)未被判處刑罰,那么其不會因被刑事拘留而留下案底。這意味著其在法律上被視為無犯罪記錄,不會因該次刑事拘留經歷而在就業、升學、參軍、出國等需要進行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場合受到負面影響。
總之,作為靜安區刑事律師,我建議大家要時刻遵守法律法規,不要抱有僥幸心理。一旦涉嫌違法行為,應及時尋求專業靜安區刑事律師的幫助和建議,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