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親朋好友回家聚一聚,這一次賭博成了大家的一個有趣項目,賭博,有一定的法律對其進行控制。 那么2022年最新的賭博犯罪登記標準是什么?普陀刑事律師為您安排了如下內容:
賭博犯罪是指聚眾賭博、設立賭場或以賭博為職業謀取利益的行為。
一、賭博罪立案標準
賭博罪就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進行賭博,開設一個賭場的人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犯賭博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以及或者政府管制,并處相應罰金。
賭博案件(刑法第303條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提起訴訟。
(一)三人以上組織賭博,利潤總額5000元以上;
(二)組織他們三人通過以上分析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
(三)組織賭博3人以上,參加人數超過20人;
(四)組織實現中華民族人民共和國中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可以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五)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業的,應予及時立案進行追訴。
在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金錢和財產,交換籌碼的金錢和財產,以及賭博所得的金錢和財產都是賭博。 在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施賭博犯罪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將在計算機網絡上下注或賺取的點數乘以由每個點數實際表示的錢的量來確定賭博的量。
在計算機網絡上設立賭博網站或者代理賭博網站接受賭博的,視為本條規定的“設立賭場”。
二、賭博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款。 法律規定:
(一)《最高院、最高檢關于企業辦理賭博刑事案件進行具體實際應用相關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
第一條刑法第303條規定的“聚眾賭博”,以營利為目的,適用于下列情形之一:
組織三人以上賭博,累計捕撈利潤5000元以上;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金累計超過五萬元的;
(三)三人以上組織賭博,累計參賭人數達到二十人以上的;
(四)組織10余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國賭博,收取回扣和引薦費。
第三十二條為牟利,聚眾賭博、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款。 開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款。
以上便是對于賭錢罪的相干法律常識,假如春節期間因參與賭博被進行拘留,有需要律師協助處理,可以咨詢普陀刑事律師,我們最大化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