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審查起訴階段訊問筆錄是可以復印的,因為有關部門在此類問題上并沒有詳細的約束,只要自己采取的方式是合理的,自己就可以進行問題的處置,但是需要自己留意有關法律條例上的細節,那些可以復印,那些不可以復印,自己需要做好充分的評估。接下來就由松江刑事辯護律師為您講解律師審查起訴階段訊問筆錄是否可以復印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起訴書、補充技術偵查提綱等法律進行文書
1、起訴書是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依照法定程序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的法律文書。 起訴書是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的結束語,是人民檢察院起訴內容的總結,是松江刑事辯護律師辯護的切入點和立足點。 特別是,應當注意查明起訴書和起訴書之間的差異和聯系。
2、補充偵查概要是人民檢察院發現證據不足,要求偵查機關補充偵查的文件。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通過查閱補充偵查大綱,可以發現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發現的案件中存在的問題,可以作為辯護的重要指南。
3、“新證據”的復制一個所謂“新證據”,是相對于我國公安機關在移送司法審查起訴時的證據能力而言的,具體內容包括具體內容如下: 退回補充調查后新產生的證據;被告方請求或提交的證據;調查階段取得的、移送起訴時未移送的、移送起訴前移送的證據;對檢察官本人調查的證據或在起訴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證人取得的記錄進行審查;可能涉及技術調查的證據等。可能對案件的定罪量刑產生重大影響,需要特別關注的證據。
二、對審訊過程同時錄音錄像的復制
至于訊問同步錄音錄像能否復制,實踐中各地人民檢察院通常不允許松江刑事辯護律師查閱復制;各地人民法院對松江刑事辯護律師能否復制訊問同步錄音錄像存在較大分歧。有的地區和省市允許松江刑事辯護律師復印,有的禁止,有的只有在松江刑事辯護律師提出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時才同意復印。筆者認為,訊問的同步錄音錄像作為訊問的另一種形式,應當作為案件材料提供給松江刑事辯護律師參考和復制。
三、律師審查起訴階段訊問筆錄是否可以復印
審查起訴階段,律師是可以查閱、復制案卷材料的,是可以復印訊問筆錄的。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是指案件已經偵查完畢移交到檢察院起訴機關始,到檢察院起訴機關起訴到法院為止。這個階段,犯罪嫌疑人家屬等案外人員仍然只能通過律師才能見到犯罪嫌疑人。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可以作如下工作:會見犯罪嫌疑人,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偵查階段的幫助,比如取保候審等。律師可以從檢察院審查機關更深入地了解相關案情,包括閱讀或復印涉案的鑒定技術材料、起訴意見書等;律師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檢察機關提出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和此罪與彼罪的辯護意見;如果檢查機關采納了律師的意見,可能導致案件被發回補充偵查或者不予起訴。不予起訴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無罪釋放。即使達不到上述目的,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與審查起訴人員交流對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訴人的指控思路,為成功辯護做更充分的準備。為犯罪嫌疑人進行必要的心理輔導和法律維權輔導,保證其健康積極的面對現實,迎接挑戰。為犯罪嫌疑人和其家屬溝通案情之外的生活信息和親情信息,安撫情緒,保障基本需求。嚴防發生犯罪嫌疑人被刑訊逼供的事情發生或者繼續,代理申訴控告不法辦案人員。
四、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的權利
依照《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中依法執業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律師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以辯護律師身份介入刑事訴訟程序中,并享有如下權利:會見權;閱卷權;申請調取證據權;調查取證權;提出法律意見權等權利。
其中會見權、閱卷權、調查取證權是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所享有的最為重要的三項權利。律師的權益維護需要自己按照有關的步驟進行,當事人委托自己進行權利的合法維護,需要有關的資料,在法律上是適用的。因此自己不需要擔心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有關規定,需要自己不斷完善自己的資料準備,進而在自己權益的維護上增加更多的的支撐。以上就是松江刑事辯護律師為您講解律師審查起訴階段訊問筆錄是否可以復印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松江刑事辯護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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