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才能確定為單位犯罪,這是最近不少人找上海楊浦刑事律師咨詢的一個問題:
楊浦刑事律師解答單位犯罪確認條件
1、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對同時具備以下情形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可以以單位犯罪追究:
(1)犯罪活動經單位決策實施;
?。?)單位的員工主要按照單位的決策實施具體犯罪活動;
(3)違法所得歸單位所有,經單位決策使用,收益亦歸單位所有。但是,單位設立后專門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以自然人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2、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全部或部分違法所得歸分支機構所有并支配,分支機構作為單位犯罪主體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所得完全歸分支機構上級單位所有并支配的,不能對分支機構作為單位犯罪主體追究刑事責任,而是應當對分支機構的上級單位(符合單位犯罪主體資格)追究刑事責任。
在證明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故意時,可以收集運用犯罪嫌疑人的任職情況、職業經歷、專業背景、培訓經歷、此前任職單位或者其本人因從事同類行為受到處罰情況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提出的“不知道相關行為被法律所禁止,故不具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主觀故意”等辯解不能成立。
楊浦刑事律師咨詢:對于無相關職業經歷、專業背景,且從業時間短暫,在單位犯罪中層級較低,純屬執行單位領導指令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辯解的,如確實無其他證據證明其具有主觀故意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