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中的邏輯混亂有兩種: 一種是自身表達的混亂,另一種是由另一種引起的混亂,這種混亂更令人擔憂。推理是反對觀點的論證,強有力的推理要讓各種理由形成一個閉環,環環相扣,相互印證,不能脫節,不能割裂。上海專業刑事律師為您講解一下相關的內容。
例如,在陳某某被控系統利用企業經營風險管理某血站的職務便利貪污、挪用等犯罪一案中,爭議的核心技術問題是對血站經濟社會性質的認定。如果血站屬于自己私人公司所有問題而非國有資產性質,指控的基礎就不復存在。
對此,第一位辯護律師對血庫的投資案件進行了連鎖分析、論證。第一,建造血庫的資金至少是100萬元; 第二,政府沒有投資; 第三,有人陳捐款; 第四,有人陳捐款以及與建造血庫相應的資金; 第五,除了陳,沒有其他人在首都以外。
其次,結合當時全國普遍存在的“紅帽子”企業“國有實私”現象的具體社會環境,根據“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民法原則,指出血庫“國有”的實際經濟性質實際上是私有的。在此基礎上,通過對血站重組的原因、過程和合法性各方面的證據進行相互確認,進一步否認其國有性質。這種論證方式,邏輯清晰,相互聯系,具有說服力,可想而知。
一系列環環相扣的原因會形成由簡單到復雜、由淺入深、由遠及近、由弱到強的增量效應,從而產生無可辯駁的力量。這就是邏輯的力量所包含的內在動力。另一方面,如果辯護理由沒有合理的邏輯安排,只是如實分散,很容易因為不同的爭點而被逐一擊破,就像組合拳被拆了一樣。
在實踐中,有些論點雖然站得住腳,但似乎是脫節的、軟弱的,這就是為什么。
論據是觀點的基礎,論據失守,觀點自破。論據與觀點進行不同,觀點我們可以產生爭論,可以各執己見而互不相讓。而論據是一種社會客觀因素實在,只有一個真偽之分,不能實現二者同時并存。所以,論據必須具有扎實工作可靠,無懈可擊。
在前述例舉的陳某某貪污一案中,為了能夠支持血站是陳某某學生個人發展投資的觀點,律師提出了中國大量研究論據,包括:《組建血站的可行性分析報告》,證明經測算我國成立血站需要提高資金使用至少100萬;調取了多名證人證言和書證,證明陳某某對于個人價值投資財物累計至少在100萬以上;調取了多名證人證言和網絡銀行金融票據,證明陳某某花錢購買了土地,等等。通過學習大量知識扎實的論據,證明血站確屬陳某某個人信息投資。
只有以扎實的論據為支撐,論點才能底氣充足而無可辯駁,僅憑高談闊論而缺乏相關證據可以支持的辯護詞是沒有一定說服力的。而且,必須時刻謹記,論據是為整體的辯護觀點以及服務的,使用論據不能隨心所欲,顧此失彼。
上海專業刑事律師提醒大家,在構思辯護觀點和撰寫辯護詞時,有人認為為了社會支持學生自己的觀點而隨意尋找論據,甚至需要針對企業不同環境問題研究使用過程中相互關系沖突的論據。這種方法有失嚴謹、自欺欺人的思維教學方式,是邏輯設計運用中的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