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輕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找刑事辯護律師咨詢,輕微暴力之致人死亡是什么,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又有什么區別?
輕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是指親友、鄰里或其他人員之間因日常生活瑣事突發爭執、打斗,造成他人意外死亡的案件。
由于這類案件中被告人的主觀故意內容較為模糊,客觀方面的因果關系較為復雜,實踐中經常引發定性分歧與量刑差異。
為確保同類案件法律適用的統一性和公正性,現結合典型案例,對該類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要點進行梳理總結。
輕微暴力雖然不是法定概念,但輕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卻存在明顯的共性特征:
一是涉案行為本身具有一定節制性,通常不會直接造成輕傷以上的后果;
二是涉案行為與其他因素共同導致危害結果發生,是典型的多因一果案件;
三是行為人主觀上對嚴重危害結果的發生缺乏應有的認知。
總體上,該類案件的外觀形式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要件行為具有相當性,但是具體案件類型及個案特點又有差異,不能排除認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或者意外事件的可能性
輕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的審理,總體上應當立于實質合理性的基礎立場適用法律,堅持罪質與罪量要素的統一考量,事實甄別與價值判斷的一體運用,最終以實現罪刑相當的刑法基本原則為依歸。
具體而言,在厘清個罪內部結構、合理界定個罪規制對象及其邊界的基礎上可分三步進行審查:
第一步,審查涉案行為的類型,區分攻擊性行為和非攻擊性行為;
第二步,同時審查攻擊性行為的致害危險性和行為人的主觀故意內容,區分嚴重加害行為和一般毆打行為以及傷害故意和毆打故意;
第三步,審查判斷行為人在實施相應行為時應否預見嚴重危害結果的發生,區分行為人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