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對方游戲賬號、密碼,提取“銀”。據統計,這起網絡盜竊案的“銀器”盜竊案總數超過30億元,超過20萬元。審判結束后,曹某等人向多名網絡盜竊人員供認了犯罪事實,曹某被逮捕。金華警方認為,由于虛擬裝備、虛擬白銀財產屬性難以識別,這類案件,如果刑法第286條“銷毀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偵查,對取證和犯罪恢復過程的要求很高,辦案程序非常復雜。上海知名刑事律師帶您了解相關的情況。
金華市警方要求金華市價格認證中心對涉案的網上虛擬“銀”進行價格鑒定,確定價格近15萬元,為警方調查“盜竊案”提供了可能。警方認為,這不僅節省了辦案成本,而且提高了偵查效率,符合刑事立法精神。第五,處罰為搶劫。
例如,王某等4名年輕人經常到沈陽的網吧一起玩大型網絡游戲,由于游戲“設備”不足,角色沒有得到提升。他們發現,在同一個網吧里有一個網名“沈陽年輕人”的玩家是個游戲高手,游戲的“裝備”非常豐富,角色級別也很高,要求不成功后,便來搶他的“游戲裝備”。
通過預謀,這四個人毆打并恐嚇上網的“沈陽男孩”,強迫他們轉移100個價值100元的“Q幣”。以及其名稱中的各種“游戲貨幣”、“游戲武器”等虛擬物品,之后將這些虛擬物品在網絡上均分并偷走200元。案發后,“沈陽幫”向警方報案,這時王某等四人意識到自己造成了災難,主動向警方自首,愿意與“沈陽幫”達成調解協議,但由于涉嫌搶劫,檢察機關被依法起訴。
法院認為,游戲幣和游戲設備屬于網絡虛擬財產,盡管我國現行法律只承認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對虛擬財產的合法性以及是否屬于“其他合法財產”沒有明確規定,但游戲用戶想要在網絡游戲中獲得一定的角色水平和其他虛擬財產,需要付出大量的時間和金錢,法院認為虛擬財產完全具有財產的一般性質, 應納入刑法保護的范圍。
法院認定王某等四人構成搶劫罪,王某一審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其他三名被告緩刑,并處以5000元罰款。[7]域外互聯網虛擬財產刑事保護美國被公認為互聯網最發達的國家之一。由于其信用機制和各種支付平臺的提供和服務非常完善,網民對虛擬貨幣的需求不高,政府的監管也不是很嚴格。
一般來說,美國將虛擬財產作為用戶的合法財產加以保護,但作為判例法國家,沒有關于虛擬財產的具體判例法。然而,刑事判決在保護措施和虛擬財產侵權方面也有先例。2007年6月27日,美國聯合經濟委員會高級經濟顧問Dan Miller向國會提交了一份關于虛擬交易征稅的報告。
報告指出,隨著大型網絡游戲虛擬交易和虛擬貨幣流通的迅速發展,虛擬交易稅收問題應提上政府的議事日程。這意味著虛擬財產作為合法財產的屬性已經被普遍接受。如,在美國首個針對虛擬財產真實價值和權利歸屬的直接案件中,原告馬克·布拉格起訴林登游戲公司凍結虛擬財產。
原告是賓夕法尼亞州的一名律師,他是Lyndon Corp、于2005年開發的名為Second Life的游戲玩家。原告Mark Prague注冊并支付了參與Linden Second Life在線虛擬游戲的費用,受該公司廣告的影響,投資了游戲中的虛擬房地產,及時向被告繳納了財產稅,并建立了專門的財產交易平臺,方便交易。
2006年4月30日,馬克·布拉格花了300美元買下了一塊名為“泰索”的虛擬土地,但被告林登的管理層通過電子郵件通知馬克·布拉格。購買的“泰索”虛擬土地買賣不當,“虛擬土地”被沒收,原告賬戶被凍結,原告賬戶財產全部被沒收。
上海知名刑事律師了解到,2006年10月3日,馬克·布拉格將林登送交賓夕法尼亞州民事法庭,后者首先認定自己有權審理此案。否認游戲開發商提供的服務協議中不合理的仲裁條款。案例的代表性是對游戲公司的服務協議進行審查,這是美國維護游戲玩家合法權利的新的法律嘗試,本案例的重點是如何識別游戲中產生的虛擬財產,游戲開發商和游戲用戶之間的權利沖突,以及如何分配雙方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