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刑事案件量刑律師咨詢,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應該怎樣量刑?上海靜安刑事律師分享以下內容:
首先,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是一個罪數問題,如果在收買過程中又有強奸非法拘禁等行的數罪并罰。但是收買之后又出賣出去的,只定拐賣婦女兒童一個罪。
于是出現了一個小問題,我收買了一個婦女,又對這個婦女實施的性侵,最后又把它賣出去,那這些定三個罪?還是定一個罪?
那一般認為定一個就可以了,因為收買之后又出賣是拐賣,這屬于在拐賣過程中性侵,那就屬于拐賣罪的加重情節。
上海靜安刑事案件律師自此要特別提醒大家注意拐賣罪的從寬情節,因為以前是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而現在變成了從寬說: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可以從輕處罰,那如果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在2015年之前,我們使用的是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說白了就是不構成犯罪的意思,但是我們2015年取消了這個條款,所以呢,在當前刑法中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只有幾個條款呢,有且只有兩個條款啊,一個是屬人管轄,還有一個是冰冰條款,這是針對冰冰指定的條款,叫冰冰條款,這里就不詳細講了。
上海靜安區刑事律師: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一般買一個女的判多少年?最重就是三年,而且以前還有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也就導致買人根本就沒有什么風險,對吧。我買了就買了,也不用坐牢,因為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