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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師提醒 虛擬貨幣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法院提醒:虛擬貨幣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據新華社消息,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根據相關規定,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代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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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之間的委托炒股合同是否有效
【案情】2008年2月22日,被告范某為原告張某出具個人書寫的承諾,被告愿為原告操縱股票,操作資金賬戶(本金為20萬),期限一年(2008.2.30-2009.2.30),期限屆滿賬戶金額達到25萬元,如未達到承諾金額,被告愿承擔責任。操作期間被告向原告支付一年利息,共計2.4萬元,分四次付清。在此一年當中,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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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委托朋友炒股虧損 法院:損失雙方共擔保底條
新疆烏魯木齊市民李強將資金委托給朋友劉剛炒股,本以為能小賺一筆,結果卻損失慘重。心疼不已的李強要求劉剛按照雙方簽訂的保底協議賠償他的損失,卻被劉剛以合同違法為由拒絕。保底條款有法律效力嗎? 2014年7月,李強聽說朋友劉剛炒股賺了大錢,于是委托劉剛幫其發財。當月,二人簽訂《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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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67次會議通過,根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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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04年11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34次會議通過,根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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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3年1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01次會議通過,根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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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46次會議通過,根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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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可否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訴要求買受人支付貨
【案情】 何某系江西省A縣微商。2018年10月,福建省B縣林某通過微信聯系何某要求購買茶樹菇菌棒40000筒,雙方約定貨物由何某運送至林某指定地點福建省C縣,總價為48000元,貨到付款,付款方式為微信支付。林某接收貨物后僅支付了何某38000元貨款,剩余貨款10000元,經何某多次催促付款,林某均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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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收錢不發貨 女子以詐騙罪獲刑
95后微商美女劉某同時注冊三個微信號,假冒公司名義自編自導買貨、賣貨、收取押金等理由騙取他人錢財后又玩消失。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縣人民法院審理了該案,判決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被告人劉某的犯罪工具VIVO手機一部,依法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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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酒后駕車強行沖卡撞傷輔警獲刑一年
中國法院網訊(陳雪)酒后駕駛心存僥幸,總覺得自己會是漏網之魚,哪知路上遇到警察突擊檢查,頭腦一熱,一腳油門便撞開了攔路交警,鳳臺縣一男子陳某就這樣為自己酒后闖下的大禍付出了自由的代價。7月8日,安徽省鳳臺縣人民法院宣判這起案件,被告人陳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