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第二款劃定:如果是國度財富、集體財富遭遇喪失的,國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間,能夠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在合用該條劃定中,應該注重:對國度財富、集體財富因犯法遭遇喪失的,只有被害單位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情況下,人民檢察院才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被告人非法占有、處置國家財產、集體財產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接下來就由上海刑事會見律師為您講解哪些情況下國民檢察院能夠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法律分析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里的可以應理解為應當,即當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而被害單位沒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利益的維護者,有責任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當檢察機關一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其既是公訴機關,又是附帶民事原告人,享有附帶民事原告人的訴訟權利。但需要強調的是,檢察機關作為附帶民事原告人無權同被告人就經濟賠償通過調解達成協議或自行和解。人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應當判令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直接向遭受損失的單位作出賠償;遭受損失的單位已經終止,有權利義務繼受人的,應當判令其向繼受人作出賠償;沒有權利義務繼受人的,應當判令其向人民檢察院交付賠償款,由人民檢察院上繳國庫。
二、法律依據
1、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2、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3、在國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情況下,刑事辯解律師若何界定其訴訟位置、刑事辯解律師若何判令被告人執行補償責任,存在分歧意識和做法。為對立、標準法令合用,《刑事訴訟法法律說明》對此作出了明確,劃定:國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應該列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對此,在《刑事訴訟法法律說明》草擬過程當中,無關部分曾提出看法,覺得審查構造代表國度追訴犯法的同時,根據法令的授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訴訟標的不享有實體上的權力和責任,其訴訟效果其實不歸于審查構造,是以不應把檢察機關視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經研究,在人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情況下,只能將其身份表述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并無其他選擇,故未采納該建議。人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應當判令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直接向遭受損失的單位作出賠償;遭受損失的單位已經終止,有權利義務繼受人的,應當判令其向繼受人作出賠償;沒有權利義務繼受人的,應當判令其向人民檢察院交付賠償款,由人民檢察院上繳國庫。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上便是對于:哪些情況下國民檢察院能夠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國民檢察院提起附帶的全數內容,若有其他疑惑,可以聯系我們律師事務所的上海刑事會見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