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的行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手段惡劣的。非法搜查罪罪量刑標準,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依據刑法第245條的劃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許拘役。法律事情職員濫用權柄,犯本罪的,從重懲罰。這里的法律事情職員,不但僅指有偵查權的偵查職員,也包孕有審查、審訊、羈系職責的事情職員,關于今朝公安部門中存在的“協警”“協勤”職員,如果是和正式的公安職員一路施行案件,那么也應該視為本罪中的“法律事情職員”,對其非法查抄行為也應當從重處罰。所謂濫用職權,是指行為人超越職權、玩弄職權,胡亂地使用職權。既可以是在某個具體案件中有搜查職權的司法工作人員隨心所欲地非法搜查,也可以是對某個具體案件根本沒有搜查職權的司法工作人員越權非法搜查。對于司法工作人員以一般公民身份而未利用職權所實施的對他人身體、住宅的搜查行為構成犯罪的,不得適用從重處罰的規(guī)定。接下來就由崇明刑事律師為您講解非法搜查罪的立案標準和量刑標準是怎樣的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立案標準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手段惡劣的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造成財物嚴重損壞的
3、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與涉嫌犯罪無關的人身、場所非法搜查的
4、次以上或者對3人(戶)以上進行非法搜查的。
5、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非法搜查罪的,從重處罰
二、量刑標準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三、與非法搜查為手段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一般是以目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如為了查找欠物)為前提的,如果行為人出于其他犯罪目的(如為了搶劫)而對他人人身或住宅進行搜查的,應以目的行為吸收非法搜查行為,按目的行為定罪,如定搶劫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查抄別人身材、室廬,或許非法侵入別人室廬的,處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或許拘役。法律事情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第九十四條本法所稱司法工作人員,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管職責的工作人員。本劃定中的“國度構造事情職員”,是指在國家機關中處置公務的職員,包孕在各級國度權利構造、行政構造、法律構造和軍事機關中處置公務的職員。在按照法令、法例劃定行使國度行政治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在受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時,視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鄉(xiāng)(鎮(zhèn))以上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政協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視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上就是崇明刑事律師為您講解非法搜查罪的立案標準和量刑標準是怎樣的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崇明刑事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