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劉漢等人的10人審判中,雙方還就劉漢的行為是否構成成功進行了辯論。辯方認為,劉漢被捕后,為偵查機關逮捕劉偉等提供了重要線索,應當視為功勞較輕。檢察官認為,作為犯罪嫌疑人,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應當如實交代犯罪事實,上述事實與犯罪事實密切相關,屬于如實交代的內容,沒有立功情節。上海資深刑事律師接下來為您講解一下相關的內容。
劉漢等涉黑案的各法庭庭審活動過程中,辯護人對多名被告人自己是否需要具有酌定從輕處罰、減輕經濟處罰的量刑情節等問題已經發表了辯護工作意見,并向法庭提交了一些相關研究證據。公訴人也對量刑情節等問題可以發表了意見。
審判過程中,在大量證據面前,大多數被告在法庭上認罪悔罪,向受害者及其家屬道歉,并懇求法院減輕處罰。被告劉偉在他的最后聲明中說:“我將接受任何針對我的罪行的審判結果,并將給予死者休息。”
被告孫長兵向法庭深深鞠躬后說: “我認罪懺悔。我希望法庭在懲罰我的同時給予我救贖、教育和幫助,并依法給予我較輕的判決。”被告閔潔也在法庭上提交了供詞。被告鄺曉燕在法庭上懺悔。坐在公共走廊里的鄺曉燕的妻子聽到這些話后哭了起來。
被告劉學軍請求法庭做出客觀公正的判決。被告人劉忠偉當庭認罪,希望法院從輕處罰。被告人呂斌、孫華軍、繆軍、車大勇、匡小平、劉光輝、袁紹林、曾健、張東華、邱德峰、陳黎明、鐘昌華、王萬紅、黃某、徐征等。認罪悔罪,懇請法庭從寬處理。
根據咸寧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由劉漢等人組織領導的三合會組織在廣漢市、綿陽市和什邡市持續了近20年,成員30余人。實施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數十起。劉漢指使、縱容和批準了本組織成員的五項故意殺人罪,這些罪主觀深刻,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當依法懲處。作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和頭目,劉涵應對該組織所犯的一切罪行負責。
庭審活動期間,部分被告人親屬、人大可以代表、政協工作委員、媒體作為記者、群眾文化代表共6000余人次旁聽了庭審。
劉漢等36人涉黑案,經依法進行指定管轄,咸寧警方進行了一個縝密偵查,咸寧市人民對于檢察院可以嚴格要求審查、監督和起訴,咸寧市中級以及人民通過法院3月31日起依法管理公開開庭審理。
2013年4月中旬,咸寧公安機關依法接受偵查任務,400余名民警分赴四川、貴州、上海等地調查取證,行程數十萬公里,依法詢問證人1000余人,收集調取大量證據。
依據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的公訴引導偵查工作原則,在公安行政機關偵查活動過程中,咸寧市檢察機關可以提前介入,對偵辦過程全程質量監督,供給公安司法機關以及提出1000多條補充偵查人員意見。對辯護人提出的合理利用合法申請國家給予許可,并將自己所有案卷材料對辯護人一律公開,尊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行使合法權利。
主審法院給予被告足夠的時間和機會進行質證和辯護,在劉涵10人案件的法庭辯論中,劉涵結合自己的親身經歷,為自己辯護了140多分鐘。辯護人的辯護權可以在法庭上充分行使,辯護意見可以充分表達,主審法官很少中斷,即使中斷是為了提醒辯護人“表達新的辯護意見”。
參加庭審的咸寧市人大代表朱曉明表示,雖然控辯雙方觀點沖突激烈,但庭審過程合法理性,法庭充分聽取了雙方意見,給了被告人和辯護人大量時間發表意見。通過審判我看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上海資深刑事律師后來了解到,咸寧市民魏小軍出席宣判后表示,這次審判充分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以劉漢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作惡多年,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這是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告白和安慰,也會讓人民群眾對依法治國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