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名氣的刑事律師簡述:江蘇省揚州市男子張(化名)在醫院新生兒科生育8個多月后,在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檢察院未檢察官的幫助下,孩子回到了母親身邊。張因遺棄罪被法院判處一年零六個月監禁和兩年緩刑。
在醫院里沒有被遺棄,醫護人員成了臨時母親。
2020年9月,陽達附屬醫院東區醫院新生兒科接待了一名從其他醫院轉來的早產女嬰(化名)。據醫生說,孩子是張姓男子送來的。入院手續完成后,對方匆匆離開。
經過10天的治療,她還沒有完全恢復健康,但她的父母拒絕露面。一開始我可以聯系,但后來我根本聯系不上。沒有被遺忘在新生兒科,八個多月過去了。
孩子們從來沒有和父母在一起,我們只能付出更多的錢來照顧這個特殊的孩子。上海有名氣的刑事律師據新生兒科副主任醫師劉峰說,醫務人員一直是三班,為了更好地照顧,醫務人員把她的小床放在護士站旁邊,只要透過玻璃可以觀察到每一個動作,孩子餓,尿,困,我們會來及時處理。新生兒科的醫務人員已經成為一個愛的母親。
2021年5月下旬,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觀察員撥打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檢察院未檢察官電話報案,醫院檢察官第一時間展開調查。上海有名氣的刑事律師據了解,2017年左右,王(化名)和張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婚姻期間生下了一個兒子。2020年9月,王又生下了一個女兒。由于沒有早產和身體虛弱,張沒有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結束后,張懷疑自己沒有患有先天性疾病。他沒有辦理出院手續,理由是他沒有親生父親,并欺騙王說他不需要去上海做手術,但上海的床必須安排好,必須留在醫院等待。王沒怎么想,導致他一直呆在醫院里。
為解決生存困難,廣陵區檢察院為未未申請司法救助2萬元,民警也自發捐款7500元。在案件處理過程中,張意識到自己的行為錯誤,并愿意繼續撫養他。經核實調查,張和王具有監護能力,工作人員督促他們在一個月內不接受撫養。
此外,民政部門決定對未發放6個月的經濟援助,醫院還確定了未發放醫療費用的分期付款計劃,以減輕王的經濟壓力。
隨著他們沒有回到家里并得到妥善照顧,案件處理小組根據張和王的不同情況,從充分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角度實施了分類政策。其中,王被張蒙蔽,主觀上沒有逃避撫養義務的意圖,只涉嫌重婚。廣陵區檢察院結合王的犯罪情節、懺悔態度和兩個年幼子女需要撫養的實際情況,邀請公安警察、社會工作者、律師舉行不起訴不公開聽證會,并達成協議,對王做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
張某將無法照顧自己的未被遺棄在醫院,屬于惡劣的犯罪情節。近日,廣陵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后,張因遺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