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9日有網友留言找上海刑事律師咨詢,故意傷害罪能不能做刑事辯護緩刑。原來該女子男友因為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問及原因,竟是因為對方不小心撞到了該女子,其男友生氣把人給打了。這不禁讓專做故意傷害罪的律師,想到一個與之非常相似的故意傷害罪的案例。
【案件詳情】被告人樊某于2019年5月18日10時33分許,在上海市靜安區陽曲路570弄門口,因被害人羅某某駕駛電瓶車觸碰到其妻子,遂與羅發生爭執。樊某先用右拳擊打羅某某頭部,雙方發生扭打,羅某某倒地后,樊某繼續用拳頭擊打羅的頭面部致其受傷。經鑒定,羅某某雙眼眶內側壁骨折構成輕傷一級,雙眼部挫傷構成輕微傷。案發后,被告人樊某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2019年7月17日9時許,樊某接民警電話通知后主動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并如實供述基本犯罪事實。2019年8月8日,樊某在家屬幫助下對被害人予以賠償并取得諒解。
【法院判決】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樊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律師分析】故意傷害罪律師分析本案例:被告人樊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樊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在家屬幫助下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
綜上我們可以知道,如果故意傷害罪致使對方傷勢并不是特別嚴重,并且能夠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取得諒解,那么被判緩刑的幾率還是很大的。那么對于故意傷害罪,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的內容,可以點擊故意傷害罪詳細了解。如果你還有其他的疑問,不妨點擊在線咨詢找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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